申請公司秘書前,你需準備好公司註冊地址(可選用本公司註冊地址)、公司註冊編號、商業登記號碼等資料。
我們為你準備了多個專業的公司秘書計劃,你可申請適合你的服務。
申請成功後,我們會為你提供代任公司秘書、會計和稅務咨詢、辦理周年申報表等服務。
*以上報價僅供參考,實際價格會有專人為你跟進,最終解釋權歸立信所有。
不可以。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第475條表明,公司唯一董事不可以兼任公司秘書。如果該公司秘書身處的公司只有一名董事,那董事則不能代表法人團體。
您可以委任立信。立信是於香港擁有「註冊地址」或「業務地址」之有限公司,屬合符法律資格的法人團體。
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附表11第118(5)條訂明,就公司的公司秘書而言,在第650條的生效日期當日及之後,公司秘書的通訊地址與效力公司的註冊地址必須相同。
公司註冊處處長須記錄在緊接該條文的生效日期前,在公司登記冊內顯示為該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地址,作為該公司秘書的通訊地址。詳見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第27(3)條及《前身條例》。
不論要委任或停任公司秘書,你必須在15日內,交付表格ND2A以作登記。